未婚情侣将女儿送人后反悔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小新(化名)和小莉(化名)未婚先育产下女婴后,因害怕家人知道,将女婴送给了同事。两个月后,他们因内心不安决定将孩子要回,但遭同事拒绝。记者昨日获悉,小新二人已将同事起诉至顺义法院。
小新和小莉同为20岁,均是河北省人,来京后一起在顺义区一家超市上班。因互有好感,两人开始谈恋爱,后小莉发现自己怀孕,并于去年11月1日产下一名女婴。
小莉和小新说,女儿的突然降生让他们很害怕,因为毕竟他们年龄尚小,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且是未婚先育,所以不敢告诉家人和朋友。此外,他们的工资收入不高,经济状况较差,无力将女儿照顾好。而同在超市工作的张女士当时表示有意收养孩子,且其家庭条件较好,所以,他们在思索之后,把女儿送给了张女士抚养。
然而,孩子被送出后,小新与小莉内心非常不安。他们说,现在根本不知道女儿的状况,张女士也不向他们透露。因此,他们起诉要求确认张女士与其女儿间的收养关系无效,并要求张女士将孩子归还。
据悉,张女士在得知自己被起诉后称,小新与小莉当初并没有把女儿送给她,而是送给了别人,她只是中间人。因此,孩子不在她手中,她无法归还。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