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立即查封”细则为广州治理河涌护航
日前,天河区环保局发现天河区珠吉街某洗水厂内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根据新《环保法》,天河区环保局当即对偷排企业进行查封。天河区环保局负责人介绍说,新环保法被号称为“带牙齿”的法律,其中“立即查封”细则将为广州治理河涌护航,是对付各类偷排污染的强力“牙齿”。
珠吉街位于天河区东侧,在天河区来说是属于比较偏远的区域,是典型的城乡结合部,有着密集的城中村握手楼,看起来似乎也非常隐蔽。查处这一带的污染企业有一定难度。
3月12日凌晨1:30,天河区环保局出动夜间执法巡查小组,对珠吉街辖区内的5家洗水厂进行节后突击性检查。检查人员逐一对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水排放口情况、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及锅炉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时,发现吉山坑尾路的某洗水厂的厂房内污水处理设施处于停运行状态,企业将调节池、沉淀池未经处理的污水通过两条暗管直接外排,污染环境。
根据现场情况,执法人员按照执法程序,进行现场检查笔录,对偷排污水分别采样,并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偷排。
13日,天河区环保局根据该公司的违法事实,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并下达了《环境保护查封、扣押决定书》,并对其产生污染的7台工业洗衣机及该公司洗水车间总电闸实施现场查封。
执法效率大大提高
在新环保法实施以前,环保部门发现企业偷排后只能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业整顿并立案处罚;如果某些企业拒不停业整治,环保局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常耗时3~6个月,无法及时制止违法排污行为。
“不少小作坊在法院的查处到来之前就已经换了地方,继续污染。”天河区环保局负责人介绍说,新环保法赋予了环境保护部门现场查封、扣押的权利,在进行立案处罚的同时,对其产生污染的设施、设备进行查封、扣押,及时防止企业继续违法排污,有效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加强环境保护部门处罚的执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