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仲裁准备阶段应做哪些工作?
(1)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按《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对职工一方在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在作出受理决定的同时,组成特别仲裁庭。
(2)决定回避事宜。
(3)认真审阅申诉、答辩材料,调查取证,查明争议事实。
(4)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处理方案。
(1)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按《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对职工一方在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在作出受理决定的同时,组成特别仲裁庭。
(2)决定回避事宜。
(3)认真审阅申诉、答辩材料,调查取证,查明争议事实。
(4)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