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没工作二胎有补助吗

  现在生二胎的话,国家还是有补贴的,但是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能获得补贴。国家对于生二胎的补贴主要是生育津贴,而生育津贴的补贴是依据生育者个人的工资和各地的政策而定,也就是说,每个地区的生育补贴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所以,想要了解生育补贴的相关信息则需要当事人自行到相关的机关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规定,根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相关补贴:国家对于生二胎主要的补助是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根据生育者个人的工资和各地的补贴政策而定,所以说每个地区的补助标准是不一样的,主要补贴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指的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二)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三)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四)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1.市户籍或者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是处于在职状态或者失业状态,只要参加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就可以申请补助。

  2.非市户籍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期间生育的,就可以申请补助。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5.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6.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核实并盖章。

  (二)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

  (三)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四)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孩子上户口所需要的材料:

  孩子上户口一般需要民政局登记时的《结婚证》,子女出生时医院出具的子女《出生证明》,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单位户籍员出具的《出生人口上报单》,当地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妇幼保健证明》,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户籍本带着以上手续和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孩子上户口的时间限制:

  通常来讲,新生儿上户口,一般是在一年以内完成的。也就是在孩子出生以后的一年,家长都是可以拿着相关证件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这个时候去的话,程序简单,当天就可以结束了,很方便。

  孩子1岁以后再上户口的话,除了相关的材料,家长还需要填写一份申请。孩子1岁以后,16周岁不到的话,家长依然要带上以上材料,同时还要提交入户申请,另外还需要有有派出所所长同意后,才有可能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