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什么,是否适用2年诉讼时效?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1、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

  2、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违章建筑不适用2年诉讼时效,因为对违章建筑行政处罚不受时效限制。具体规定为:

  1、《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时效限制,“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起算点是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为经过两年,显然已过了处罚的时效。而是应该处罚,因为违章建筑一直存在,所以就被视为违法行为没有终了,除非违法人哪一天偷偷拆除。

  3、《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对违章建筑的处理要考虑到两个因素,一是建设行为,二是建设结果对规划的影响。

  4、最高法院行政庭在《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40条如何适用的答复》中明确回答:“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人其违法行为是否属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应从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来确认。”

  违章建筑可以向当地城建监察大队举报。举报电话12319。

  《城建监察规定》第七条,城建监察队伍的基本职责: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