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变更法人员工合同受影响吗

  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登记要素变更后,必须继续对员工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变更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从法理上说,劳动者是与法人的用人单位这一物权客体发生劳动关系,而非法定代表人的人格。同时,用人单位发生名称的变化,亦不影响法人的物权主体继续存续,且一般不至于对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造成阻碍。退一万步讲,即便用人单位的所属法人发生兼并重组,其所有权实体被解散分割。为了进一步保护劳动者的特殊利益,法律依然支持原有劳动关系继续履行!

  员工福利是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或其他组织以福利的形式提供给员工的报酬。根据福利的内容可以分为:(一)法定福利:政府通过立法要求企业必须提供的,如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失业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二)企业福利:用人单位为了吸引人才或稳定员工而自行为员工采取的福利措施。比如工作餐、工作服、团体保险等等。企业福利根据享受的范围不同:(一)全员性福利:全体员工可以享受的福利,如工作餐、节日礼物、健康体检、带薪年假、奖励礼品等。(二)特殊群体福利:指能供特殊群体享用,这些特殊群体往往是对企业做出特殊贡献的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等企业核心人员。特殊群体的福利包括住房、汽车等项目。

  公司名称变更的,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原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进行名称变更的,变更前的公司和变更后的公司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同一个民事主体,也就是说仍然是同一个公司。所以,作为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一方的合同主体仍然是同一个主体,合同是不需要重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