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应该写清哪些事项?公司章程的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该写清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章程具有如下特征:
1、法定性,即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2、真实性,即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
3、自治性,其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订的,是公司股东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其次,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以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需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最后,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规章,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公司章程有如下价值:
1、其是公司设立的最主要条件和最重要的文件。
2、公司章程是确定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
3、公司对外进行经营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
4、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