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怎么取出来
旅行社因解散或破产清算、业务变更或撤减分社减交、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而降低保证金数额50%等原因,需要支取保证金时,须向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出具《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附件三)。银行根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将相应数额的保证金退还给旅行社。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用于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和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的费用。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是为加强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旅行社规范经营,维护我国旅游业的声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旅行社的经营特点,参照国际惯例,经国务院批准,对旅行社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
在《旅行社旅行社责任保险条款》第九条中,明确了旅行社责任保险期间为1年,在保险期间,旅行社在旅行活动过程中因过错或疏忽造成的事故而造成的游客的损失的话,因为事故保险公司会在赔偿责任范围内。
旅游责任险一般承保因人身伤害或死亡引起的经济损失/费用、医疗费用、财物丢失/损坏/被盗、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法律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