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遗赠失效的条件是什么

  遗赠失效的条件: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不存在或死亡。

  3、遗赠意思表示不真实、内容不合法。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赠无效。

  在法律效力上,遗嘱与遗赠的效力是相同的。

  既有遗嘱又有遗赠的,如果遗赠协议与遗嘱的内容没有抵触,那么遗产分别按照遗赠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因此,在遗嘱和遗赠发生冲突的前提下,遗赠的效力优于遗嘱的效力。

  申办遗赠公证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并要提交相应的材料:

  1、遗赠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

  2、如果受赠人是单位的,应提供该单位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草拟的遗赠协议书;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折等;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当事人申办遗赠公证时,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机构有困难的,公证机构可根据其申请派公证员到遗赠人的居住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