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闹离婚母亲出庭斥子护媳
摘要:本文对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动态进行了详细解读,主要讲解一起离婚案件,丈夫的母亲为媳妇做证让变心儿子悔过自新主动撤回起诉的案件。
近日,宣州区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赵某起诉要求与妻子离婚,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其母来到法庭庭为儿媳作证,怒斥其子的所作所为,令赵某羞愧难当。在法官的批评教育下,赵某认知到错误,撤回了对妻子李某的起诉。
赵某、李某原系自由恋爱,刚结婚时虽然两人经济不富裕但较为恩爱。后两人开了一家建材店,经过几年的打拼,建材店渐渐有了起色,并相继购买了门面房和轿车。
经济上宽裕起来的赵某并未将精力继续放在家庭和事业上,而是沾染上赌博和拈花惹草的恶习。2008年开始,赵某因与多名女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与李某发生争吵,但此后李某均予以谅解。2013年2月21日,赵某因再次“外遇”向宣州区法院起诉与李某离婚。
诉讼中,赵某的母亲来到法庭,称其儿媳李某贤惠,其子赵某多次作出伤及夫妻感情的事情,儿媳妇没有过错,恳请法庭多做和好工作,不准双方离婚。承办法官走访了赵某村邻,了解到赵某的确在婚姻中存在较大过错,但双方有较浓厚的感情基础。法官对其批评教育,要珍惜夫妻感情,担当家庭责任。赵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遂主动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