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江北宏益公馆业主维权反被开发商告,索赔50万

  三期业主因土地使用权年限问题在小区门口拉横幅5人成被告

  东江时报讯记者江勇龙“宏益精英汇未入住土地产权已蒸发15年,不办好土地年限拒绝收楼。”不久前,部分业主在惠城区江北宏益公馆三期精英汇小区门口拉横幅维权,结果5名业主成了被告。该小区开发商以侵害名誉权为由,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共同承担赔偿50万元。昨日下午,此案在惠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由于拉横幅打标语维权的现象时有发生,此案备受关注。

  昨日下午3时,原定于惠城区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审理此案,虽然只有5名业主成为被告,但许多宏益公馆业主闻讯前来旁听。鉴于旁听人员较多,庭审临时改到旁听席位最多的第一审判庭进行。

  有旁听业主接受采访时称,当时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自2010年12月31日至2077年10月6日。临近收楼时却发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是2062年非2077年,整整少了15年。所以,2014年11月29日,许多业主才拉横幅进行维权,其中有5名业主被开发商告上法庭。

  开发商律师在庭审上称,土地使用权年限正在办理当中,5名被告却以拉横幅等方式歪曲事实,对开发商进行诽谤,严重侵害其名誉权。

  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虽然原告愿意接受调解,但被告却没有调解意愿,法庭将择日宣判。

  网友拍摄的江北宏益公馆三期精英汇业主在小区门口拉横幅表达主张的场景。《东江时报》采集

  争议焦点

  拉横幅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在昨日的庭审中,业主拉横幅及其打出的字眼是否构成名誉侵权,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

  原告

  少数买受人拉横幅诽谤原告

  宏益公馆三期精英汇的开发商是惠州市宏和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商委托律师出庭。开发商起诉称,在发售时,考虑到买受人的需求意愿,在我国物权法已明确规定住宅物业的土地使用权在权利终止后依法自动续期的情况下,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承诺将宏益公馆精英汇(资料、团购、论坛)商品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延至2077年。

  庭审中,开发商的律师说,开发商一直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延期的事项。律师称,但却有少数人不依法正确评价和实施自身合同权益,歪曲事实,反复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大面积传播虚假事实,企图胁迫原告(即开发商)顺从其严重超过合同约定的无理要求。在通过互联网媒体等方式向原告施压无果后,包括诸被告在内的少数买受人竟然拉横幅向社会公然捏造并诽谤原告存在严重失信和欺诈消费者的经营行为。

  原告律师说,5名被告这种拉横幅的行为已严重影响开发商的声誉,影响到其楼盘的销售和后续房地产的开发,要求5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索赔50万元是象征性的”。

  被告

  开发商存在欺诈拉横幅系正常维权

  昨日的庭审中,5被告共同委托深圳一名律师出庭应诉。其中1名被告未出庭,律师在庭上称,她当时根本就没有出现在拉横幅的现场。对此,开发商律师回应,这位未出庭应诉的被告曾在网络论坛上发布不实文图。

  被告律师称,在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开发商就存在隐瞒土地使用权真实年限的事实,其在合同中存在欺诈行为。在收楼前,开发商并没有解决土地年限问题,就要业主收楼。业主在小区附近拉横幅,客观理性地表达自身主张“宏益精英汇未入住土地产权已蒸发15年,不办好土地年限拒绝收楼”,主观上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表明自己合同利益主张,而非损害他人名誉。

  出庭应诉的4名被告均称,只是出现在现场支持一下维权行为而已,横幅并不是他们制作的,当时有许多业主在场。至于横幅到底是谁制作的,4名被告均称不知道。

  “开发商一直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延期的事项。

  少数买受人竟然拉横幅向社会公然捏造并诽谤原告存在严重失信和欺诈消费者的经营行为。”

  ——原告律师

  “在收楼前,开发商并没有解决土地年限问题,就要业主收楼。业主在小区附近拉横幅,主观上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非损害他人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