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协议拆迁是不是政府征收

  协议拆迁并不是由政府进行征收的,协议拆迁是由开发商或者其他的民事主体对房屋进行征收的情形,与被征收人签订的是民事拆迁协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协议拆迁,顾名思义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拆迁意愿,即拆迁方是除了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外的普通民事主体,通过与被拆迁方订立协议的方式实现对其房屋拆迁的情形。与相关部门主导的拆迁相对应,协议拆迁不具有强制性。拆迁协议,指的是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上主要约定有关拆迁补偿安置的把相关条款。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要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包括: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此外还规定,强制搬迁将由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取消了行政强拆;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