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父母6年卖4孩获利9.1万,贩卖儿童判多少年
近日,福建福州罗源法院审理了一起拐卖儿童犯罪案件,卖家竟是孩子的亲生父母。这名母亲于2013年、2014年、2017年分别生下2名男婴和1名女婴,三个孩子被这对父母以2.3万(男婴)和2万(女婴)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随后三名孩子均被买家转卖。
2018年7月,这个母亲又生下一名女婴,并于次月以2.5万元的价格卖给老乡,目前这名母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对这名父亲另外处理。
贩卖小孩判几年需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判断。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拐卖儿童的量刑起点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拐卖集团首要分子、或有拐卖数量三人以上、以出卖为目的并使用相应方法绑架儿童或偷盗婴幼儿、造成被拐卖儿童或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之一的,刑期至十年以上或无期;若拐卖儿童情节特别严重,判处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