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遗赠抚养协议的特点

  (一)遗赠抚养协议的主体一般有限制。遗赠人只能是公民,抚养人可以是公民(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而且须具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同时扶养人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二)遗赠抚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

  (三)遗赠抚养协议双方,互相权利,互负义务。抚养人负有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遗赠人享有接受抚养的权利,负有将其遗产遗赠给抚养人的义务。

  (四)遗赠抚养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不能为口头形式,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协议的履行。

  遗赠抚养协议未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内容【附义务的遗嘱】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本条规定,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以为继承人、受遗赠人设定一定的义务,继承人、受遗赠人在享有继承遗嘱人的财产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其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依请求可以取消其接受遗产的权利。

  遗嘱抚养协议不适用法定继承人。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不可以是法定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法定的互相扶养和互相继承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不着以协议的形式来确定。按照当前继承法律的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将优先根据遗赠扶养协议继承。而原定的法定继承人,可能就无法定继承遗产。按规定,有遗赠扶养协议的,一般不可以再按法定继承办理遗产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