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利益分配生纠纷,河南农民发明家状告合作伙伴

  一心想把自己的发明应用到生产上,为国家节能减排服务的李学良在别人引荐下与自己的合作伙伴巩义市成翔机械有限公司签订了生产烟尘、二氧化硫消除器的合作协议,协议约定:由李学良负责设备生产的所有技术,巩义市成翔机械有限公司负担所有的开发费用。所取得利润由李学良和巩义市成翔机械有限公司按照约定比例分成,因为设备质量和利益分配问题,李学良和巩义市成翔机械有限公司之间产生了重大分歧,一怒之下,李学良将巩义市成翔机械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11月13日上午,巩义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在审理中,被告巩义市成翔机械有限公司提出该案是专利权纠纷,巩义法院无管辖权。合议庭基于该案是合同纠纷还是专利权纠纷直接关系到巩义法院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遂宣布休庭,就该案是否系专利权纠纷进行合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