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被卖三年老两口不知情,疑家贼难防儿子生事

  2007年三月下旬的一天,法官突然来到赵大爷和郑大妈的家中,告诉两位老人,他们居住多年的房屋已于2004年被出卖给了姬某和赵某,并且房屋早已过户,现姬某和赵某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姬某和赵某因为没有及时还贷,而被某银行起诉。

  无比震惊的赵大爷和郑大妈得知此事后根本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们赶忙到房管部门查询。查询后赵大爷和郑大妈才知道,房屋买卖合同是一个姓尹的人签的字,季某和赵某的委托人是一李姓女子,合同签订日期为2004年5月14日。赵大爷和郑大妈在房屋档案中发现,有一份委托书,内容就是赵大爷和郑大妈委托姓尹的人办理出售房屋的一切手续,委托书上有赵大爷和郑大妈的签字和手印,而且此委托书经过北京市某公证处公证。

  原告赵大爷和郑大妈在起诉时称,自己从未在类似文书上签过字,且郑大妈是文盲,不会写字。委托书上的手印也不是赵大爷和郑大妈按的。随后赵大爷和郑大妈起诉了现房主姬某和赵某,并将某公证处列为第三人一同起诉。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赵大爷和郑大妈的四子在刑满出狱后,因无钱花,而曾将二老的户口本、身份证件、房产证拿出去抵给别人换钱花。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