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张发票查起的大案
在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书院路西头,路南有一家装饰商行,路北有一家新大地五金销部。两家隔路相望,都是经营标准件的业户。本来两家的老板并非挚友也非深交,各吃各的饭,各挣各的钱。但在扭曲的致富心理驱动下,两老板妄想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攫取不义之财,于是他们串通起来,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舍近求远为哪般
1999年8月,李沧区国税稽查局干部在对基本配件厂调帐检查中,发现了一份从北京某单位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所购货物,是该厂生产需要的标准件,价税合计30115元。税务稽查人员对此产生了疑问:企业所需要的标准件,在青岛地区随处都可以买到,价格又与北京相当,为什么舍近求远,要到北京去购买呢?
税务稽查人员经过对有关凭证的审查发现:其购货发票所附销货清单上的笔迹,竟然与企业开票人员的笔迹极其相似。稽查人员询问开票人员,开票人员回答:“是厂长让填写的,具体情况不清楚。”
稽查人员找到厂长李某询问,他却振振有辞地说:“这笔业务保证没问题!”
当稽查人员紧接着询问收款人具体情况时,李某含糊其辞,怎么也说不清楚。
一些迹像表明,北京某单位出具的这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很可能是虚开。根据经验推测,如果是虚开发票,青岛某水暖器材厂也有一张北京某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购货物同样是标准件,价税合计11215元。稽查人员马上找来该水器材厂的负责人,他解释此事由业务员王永田一手经办,发票是一个叫吴仁平的河北邯郸人提供的,所购货物就在厂里。
掌握了上述情况,稽查人员回到上述配件厂,再次找到厂李某。通过反复讲政策,摆利害关系,他终于承认发票也是从王永田那里以票面金额4%的价格购进,用以抵扣进项税金。
巧施小计擒拿王永田
王永田,今年40多岁,原是李光区暖器材厂负责发送标准件货物的业务员,后来自己经营装饰商行。他得知李沧区国税避稽查人员正在寻找他的消息后,便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
专案组采取了内紧外松的缓兵之计。对来自不同渠道的探风者,专案组轻描淡写地一挡而过,以麻痹王永田高度戒备的心理:“他没有什么问题,现在税务局稽查工作很忙,没有时间管他那点事。”
一个星期二的上午10点钟左右,稽查人员打电话找到了王永田:“王老板,这么长时间也没有联系了,我们想过去看看,正好约了几个朋友,安排七八个人的饭,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