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医院去世要户口本吗

  生老病死是人生中的一种常态,但是有人去世,必定有人是伤心难过的,这是无法避免的失去亲人朋友之痛。一般,病人在医院去世后,直接是从医院拉到殡仪馆的,这个是一个过程,也就是直接去火化的。医院会给开一个死亡证明,拿着死亡证明,去殡仪馆办理火化证,再然后就是进行火化了。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民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各地医疗卫生机构需使用全国统一制定的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死亡证”进行伪造和私自涂改。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安部门必须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死亡证》四联(后三联一致)及《死亡调查记录》,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私自涂改;死者家属遗失《死亡证》的,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向签发单位申请补发一次;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证明应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在医院死亡的逝者,“死亡证”应由医师签字及医疗卫生机构盖章后方能生效。死亡证明的办理需要家属携带户口本进行家属身份的确认。

  首先进行审核证件。凭医疗卫生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者和承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到业务厅进行证件审核、业务登记。业务洽谈。由承办人与殡仪馆业务人员进行业务洽谈,确定殡仪服务内容,诸如需要多大的告别厅,是否租赁休息室等。选购殡仪用品和确定服务项目。殡仪用品包括各式骨灰盒、鲜花、挽联、挽帐等。殡仪服务项目包括:告别厅布置、遗体整容、遗体告别、遗体火化、电子影像制作、人文送别服务等。凭《业务收费确认单》到业务厅收款处交费,并领取发票。骨灰堂办理骨灰存取手续。最后领取火化证明。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发现来历不明或者过路途中死亡的人,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应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作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无法查明来历的,应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