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肇事逃逸可以要求赔偿哪些费用
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如果没有人身伤亡,需赔偿财产损失。包括: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一)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二)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三)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首先,查找肇事者,事实上,对于交管部门来说,应该是查缉肇事者。在一点上,受害人一方需要采取如下措施:
(一)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在证据有可能立即毁损时,自行保留、收集证据。
(二)通过了解和记忆的情况,向交管部门提供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配合交管部门查缉肇事车辆及其司机。
(三)即使肇事者未被找到,也可以向交管部门申请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在赔偿问题上,因为肇事车辆和司机并没有被找到,所以可以;
(一)对于前期的医疗等费用损失,可以先自行垫付,待日后查找到事故肇事车辆和司机后,在向其追偿。
(二)如果通过车辆牌照等得知车辆的保险公司的,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支付前期的医疗抢救费用等。
(三)通过交管部门向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申请垫付医疗抢救费用或死者丧葬费用。
(四)如果事故确定并非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其未被查缉,也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向其他的事故赔偿义务主体索赔,例如知道肇事者的单位,而且确定单位为赔偿主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