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夫妻间扶养义务是否可以免除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具体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1、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2、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3、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

  夫妻间扶养义务不可以免除。夫妻互相扶养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有扶养能力的一方必须自觉履行这一义务,尤其是当对方生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一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实现合法权益。法律除了夫妻之间的赡养外,还规定了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然而,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赡养关系和夫妻之间的相互抚养关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子女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夫妻之间互相扶养是夫妻另一个义务,不能互相替代。赡养义务和赡养义务没有法律适用的先后性,不因实现某一义务而免除另一义务的履行。

  夫妻之间有这些义务:

  1、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抚养、教育子女是夫妻双方平等的义务和责任。

  2、相互抚养的义务;

  夫妻是共同生活的伴侣,应该在精神上相互慰藉,经济上相互扶助,无论丈夫或者妻子,只要生活困难需要扶养的,另一方必须对其尽扶养的义务。

  3、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4、对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如抚养子女、赡养双方的老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