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河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8年河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河南省二00八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2008年2月26日河南省统计局统计公报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477.05元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7826.72元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851.60元
四、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2676.41元
(二)2008年4月22日河南省统计局统计公报
五、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20935元
上一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为:83.41元
(三)2007年8月1日起执行《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六、伙食补助费:省内每人每天30元
省外每人每天50元
七、市内交通费:每天20元
海南省2007—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
2007—2008年度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该标准适用时间为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受害者可根据受害程度获得医疗、误工、护理等11项费用。本报记者周梢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