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河北省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

  关于印发河北省2008年度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的通知

  各市公安局、冀中公安局: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有关统计数据,现将《河北省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调解中参考。本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执行。2008年5月31日前发生的事故,仍按原有标准处理。

  二00八年五月九日

  河北省2008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

  根据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度有关数据,确定河北省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1691元

  农村居民年纯收入4293元

  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8235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2787元

  职工年平均工资19911元

  分行业职工工资

  农林牧副渔7679元

  采矿业30725元

  制造业17177元

  电力燃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3196元

  建筑业15445元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2132元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29114元

  批发和零售业10735元

  住宿和餐饮业11498元

  金融业29927元

  房地产业18372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4198元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29518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4832元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24655元

  教育业20286元

  卫生和社会保障福利业20023元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7718元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202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