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
关于印发河北省2008年度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的通知
各市公安局、冀中公安局: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有关统计数据,现将《河北省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调解中参考。本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执行。2008年5月31日前发生的事故,仍按原有标准处理。
二00八年五月九日
河北省2008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
根据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度有关数据,确定河北省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1691元
农村居民年纯收入4293元
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8235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2787元
职工年平均工资19911元
分行业职工工资
农林牧副渔7679元
采矿业30725元
制造业17177元
电力燃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3196元
建筑业15445元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2132元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29114元
批发和零售业10735元
住宿和餐饮业11498元
金融业29927元
房地产业18372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4198元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29518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4832元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24655元
教育业20286元
卫生和社会保障福利业20023元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7718元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202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