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深圳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城镇标准首次下降
根据广东省统计局提供的统计数据,我厅制订了《广东省公安机关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现将该标准印发给你们。从
2008年5月30日零时起至
2009年5月29日24时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涉及误工费等赔偿项目的,均按该标准执行。
广东省公安厅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表:
广东省公安机关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
序号项目标准说明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计划单列市深圳24870.21(采用新的统计口径)
2007年度32009,2006年度2866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