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项目计算标准
(二○○六年)
序号
项目
标准(元)
备注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917
区统计局提供的二○○五年统计数字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495
2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6426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2350
3
职工月平均工资
1288
4
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分行业年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
8725
采矿业
15936
制造业
14626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2510
建筑业
14032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17961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28600
批发和零售业
11383
住宿和餐饮业
9931
金融业
23545
房地产业
1456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364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
1912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989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2026
教育
14513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7785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17006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7385
5
住宿费
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及贵港市每人每天
40
区财政厅桂财文字[1996]第4号通知
其它地区每人每天
25
6
伙食
补助费
县城以及3万人以上人口的城镇每人每天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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