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东莞失业保险可以一次性能领多少钱

  1、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未核待遇月数/12,直接取整数)*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0.4+上次剩余待遇月数*0.25*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

  (注:未核待遇月数是指从未计算失业金待遇的月数;上次剩余待遇月数是指按月领取失业金时,中途终止领取失业金,剩余领取失业金月数是上次剩余待遇月数。)

  2、一次性生活补助:2014年7月1日前缴费时间超出12个月的部分,每满1个月按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计算。

  失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

  1、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

  2、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

  3、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首先要强调一下,失业金领取是有条件限制的,满足以上条件按以下流程办理即可: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完成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