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者跨统筹地区转移或者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如何接续?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其失业失业保险条例是否转移的问题,《失业保险条例》没有作出统一规定,实际工作中,各地可以在不违反《失业保险条例》基本精神的前提下,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