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征地补偿安置费是多少

  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是其计算方法是:

  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2、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

  3、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

  5、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征地补偿费分配:

  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是归具有劳动能力而失去劳动对象的农民所有。

  征地补偿款能按照遗产继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地补偿款是属于全体村民所有的,征地补偿款分配给被继承人的,可以按遗产进行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遗产的认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