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诉讼离婚应该注意什么事项,第二次诉讼离婚起算时间
第二次诉讼离婚应该注意的事项有:
1、诉状起草时需要注明第二次起诉;
2、证据的准备应当更加充分;
3、应当注意再次起诉的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是在上一次离婚的判决书下达之日起开始计算六个月的,判决书生效日期就是案件中最后一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之后上诉期满之日。起诉离婚的时间计算一般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就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这种情况下,并非是指法院作出判决的当日,而应该是法院作出不准离婚判决并且判决开始生效之日起计算的;第二种情况就是调解和好的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三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对方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