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庭审结果会当庭宣判吗,离婚庭审流程
离婚民事纠纷案件是否当庭宣判,需要结合案件具体复杂程度,有无争议等情况综合判断,并无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必须当庭宣判。
离婚庭审流程如下:
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
3、进行法庭调查;
4、进行法庭辩论;
5、最后陈述;
6、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7、宣判。
离婚诉讼程序如下:
1、起诉,带上诉讼所需要的证据等材料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2、庭审,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始诉讼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
3、调解,对当事人双方依法进行调解;
4、判决,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
此外,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