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破产监事会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破产,只要监事没有侵害公司利益,公司破产的时候监事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如果监事存在侵占公司财产等行为的,就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的时候,公司的监事不得违反公司法的规定侵害公司的利益,如果侵害公司利益的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六条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破产的特征是: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到期债务”是指已经到了履行还债义无期限的债务;“清偿”是指全部偿还;“不能清偿”是指没有按期清偿的各种可能性。

  2、存在多数债权人

  当存在多数债权人时,如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由于债权人竞相请求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可能造成部分债权人得不到偿还或只得到少量偿还的情况,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因而需要一种特殊的程序——破产程序,以保证各债权人的损益公平。

  3、债权人公平受偿

  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决定了债权人无法实现全部债务。而按照“同质债权、同等地位”的要求,必须依照法定顺序,按照同一比例,将债务人的财产在各个债权人之间分配,以保证债权人之间的公平。

  4、免除未能清偿的债务

  1、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立案审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

  4、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

  5、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

  6、破产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中止,公司继续经营。

  7、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