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怎么写一份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哪些情形下遗嘱无效?

  写一份有法律效力的遗嘱的条件有:

  1、立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有效的遗嘱如下:

  1、经公证机关公证过的遗嘱。

  2、经遗嘱人亲笔书写,并注明姓名、日期的遗嘱。

  3、由遗嘱人自己口述,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并由见证人和遗嘱人一起签字盖章的遗嘱。

  4、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录音遗嘱。

  5、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口头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