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家暴对财产分割的影响有哪些

  在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规定,双方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而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

  因此夫妻因为家暴而离婚的,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家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可以依据《婚姻法》第46条“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向法院提出自己的要求,要求多分得财产的同时索要民事损害赔偿。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物质损害赔偿。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给受害人一方造成经济损失,过错方应予赔偿经济损失,例如,实施家庭暴力一方给对方造成伤害后果所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

  2、精神损害赔偿。在离婚诉讼中,由于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受到损害是肯定的,这种损害既包括物质方面的,也包括精神方面的。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受害一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则由受诉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1、伤情报告。医院的诊断证明以及治疗凭据。如果受害人受伤,应当尽快到有关部门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尽快到医院进行治疗,并请人拍下伤处的清晰照片,保存好,妥善保存好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收据以及病例等有关书证。

  2、有关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应当尽可能早的与证人取得联系,同时做一些沟通工作,或者委托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

  3、相关报警记录。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如果有曾报警,那么警方那里一定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相关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