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涉嫌不正当有奖销售,申请工商总局立案调查
据悉,2013年12月12日,淘宝网开展“免费送彩票”活动,严律师认为有关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禁止的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由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直属机构,有职责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据此严律师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应依法对该行为予以立案查处,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严律师在信息公开申请书中表示,淘宝网“免费送彩票”活动,实质上是利用福利彩票设置巨额大奖招揽其手机淘宝业务,提高网站知名度及提高登录者的点击率不正当地提升其在移动电子商务市场的竞争力,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范,该奖项最高奖金为750万元,远超《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5000元,已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