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连带债权是什么意思

  连带债权的含义是债权人为二人以上,但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债权人对其所享有的债权在保持内容的同意性的情况下,转移于第三人,称做债权让于。这里,债权人让于其债权的必备条件是债权人有对该债权的处分权。处分权是所有权的权能之一。当然对于单一债权人而言,债权人对于其所享有的债权有处分权,那么对于连带债权人而言,是否具有债权的处分权?每一个债权当事人是否有对债权的处分权?假如,任意一个债权当事人都有对债权的处分权,那么他对债权的处分在很大程度可能会侵害到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他对债权的处分,会在很大程度上违背其他当事人的意志,会有导致其他债权人利益受损害的情况发生,比如,其中的一个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那么其他债权人的那一部分也相应的免除,如果其他的债权人不想免除债务人的债务,那么就不利于保护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此债权就不能完全得到实现,这不是法律所追求的价值趋向。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连带债权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连带债权的规定适用连带债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一条【连带债权的内部关系及法律适用】连带债权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受领债权的连带债权人,应当按比例向其他连带债权人返还。

  连带债权参照适用本章连带债务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