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讨债公司,腾讯诉搜狗输入法不正当竞争宣判:搜狗赔24万
今日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告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一审宣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两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4万元。
据了解,腾讯公司称被告在搜狗拼音输入法中设置了“搜狗输入法管理器-输入法修复”进程,该进程会对QQ拼音输入法自动启动,提示用户其输入法需要进行“修复”,导致输入法列表中的“QQ拼音输入法”被删去。此外被告还在用户计划任务中添加特定计划任务,每天下午四点提示用户其输入法需要“修复”,误导用户删除输入法列表中的“QQ拼音输入法”。
2009年11月16日,搜狗诉腾讯QQ拼音输入法不正当竞争一案,在北京市二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直至2010年4月16日双方表示愿意调解。而腾讯于2009年11月起诉搜狗一案,这起被称为“中国输入法第一案”也终于在2010年6月得出结果,但双方当事人宣判后没有表示是否上诉,均表示会认真考虑法院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