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和抗诉的区别是什么
上诉与抗诉的区别:
1、主体不同:上诉是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抗诉是与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
2、理由不同:对上诉权,无须任何理由;抗诉则需要法定理由。
3、方式不同:上诉可以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抗诉只能以书面方式通过原审人民法院进行。
4、后果不同。只有被告人的上诉,二审人民法院进行裁判时,要受到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抗诉则不受此原则的限制。
上诉期限的规定,有三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上诉、抗诉的期限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64条规定: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2条的规定,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
如果原审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执行,即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为15日,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限为10日。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