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程序
外国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一般程序,与我国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过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外国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一般程序,与我国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过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