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律对遗产范围如何确定

  一、法律对遗产范围如何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收入是指自然人在工作单位从事生产劳动所取得的工资,薪金等收入,以及公民因从事个体劳动或其它劳动所获得的所有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房屋,一般是指私房,自然人的私房可以作为遗产,但私房的宅基地不是遗产,不能继承,但继承人享有该房屋占有的宅基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着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主要包括着作使用费,专利申请权,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费,专利使用权,专利转让权,商标专用权,还包括自然人的发现权,发明权,科技进步权,合理化建议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另非法人组织中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字号权具有一定的财产属性,能够为自然人带来财产利益,可以转让,也应认定可以作遗产。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典权,有价证券,债权债务等。

  8、公民生前购买其所在单位的房屋居住权可作为遗产被继承。

  9、住房公积金可以继承,个人继承或受遗赠住房公积金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持经公证的继承或遗赠文件,到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再到归集部门提取所遗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和办理销户手续。

  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其结余公积金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职工或其合法继承人提取的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不能作为遗产的范围

  在司法实践中,因涉及被继承人的法律关系和相关的权利义务也非常的多,但并不是所有的涉及被继承的权利利益都可作为遗产来继承的,具体的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包括以下内容:

  1、与合同当事人的人身密切相联系的债权不能作为遗产,包括:

  (1)委托合同中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债权关系。因委托合同是基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个人之间的相互依赖,所以委托人应当承受受托人所为的法律行为后果,而受托人也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若双方中的一方或双方死亡,则委托合同自动终止,各自的权利义务就归于消灭,而不能将其作为遗产来继承。

  (2)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一旦劳动者死亡,则原来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也随之消灭,不能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3)赠与合同中受赠人的权利不属于遗产范围。

  2、与特定人身相联系的债务是能作为遗产来继承的,如:

  (1)出版,演出合同中作者,表演者完成创作和表演的义务是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的。

  (2)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以自己的工作亲自完成承揽标的的义务也不可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