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人就业证办理需要多久
依据我国《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的办理时限为十五个工作日。且需要满足如下条件才能办理:
1、男十八至六十周岁,女十八至五十五周岁;
2、有确定的工作单位;
3、身体健康;
4、具有所从事工作专业技能以及从事相应的工作两年以上的经历;
5、无犯罪记录;
6、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7、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用人单位按规定递交延期申请材料后,由受理部门开出《行政许可收受单》;
2、受理部门对所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之内,告知用人单位是否予以办理及具体的领证时间;
3、用人单位可在5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网上办事系统查询是否予以办理。
4、持已延期的《外国人就业证》,到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申办就业居留许可手续。
具体柜面申办《外国人就业证》延期携带材料为:
1、填写正确的《外国人就业证延期申请表》一份;
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
3、用人单位与被聘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境外公司出具的劳动报酬支付证明);
4、《外国人就业证》(正本);
5、本人的有效护照和就业居留许可;
6、在本市常驻代表机构中担任首席代表或代表的,还需提供本人有效的《代表工作证》;
7.就业证内容如有变更的,应同时携带相应的证明材料;
8、如《外国人就业证》的延期或变更登记或查验附页用完的,须带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以制作新证;
9、发证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律师好,我妻子是俄罗斯人,她嫁给我后小舅子也跟着一起来上海发展。我们带他办了
《外国人就业证》,跟上海一家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合同里也明确约定了劳动报酬这些内容,但是上班三个月来一直该公司未足额支付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我们就想问一下,像我小舅子这种情况能适用咱们国家的劳动法提起劳动仲裁吗?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发生劳动争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另外,根据《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暂行规定》,本市企业与其取得合法就业资格的外籍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因此外籍人员与本市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提交有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