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账追收是否合法?
海外欠款追收的主要途径:
一旦遭遇海外欠款,必须及时予以追收,但方式多种多样,主要途径有以下几种:
1、通过保险公司
目前国内办理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主要是包括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范围包括商业险、政治险等,投保单位可以选择上述保险种类及保险范围。另外,可以通过银行办理保付代理业务。保理银行首先对国外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和与出口企业签订保付协议后,出口企业按买卖合同规定发货后,有关提单或空运单径直寄交国外买方客户,而将应收账款的单据卖给保理银行,由保理银行通过其在国外客户所在地的分支机构或代理机构向客户收款,保理行收到货款后,扣除一定的手续费,将货款交给出口企业,同时其也须承担100%应收账款收回风险责任。
出口信用保险或者保付代理等方式,无疑为出口企业收回货款增加保障。但是,其增加了出口企业的成本,而且一旦国外客户信用信息满足不了保险公司或者银行要求,可能保险公司和银行可能不愿意承保或办理保付代理业务。该种规避应收账款风险解决途径,一般用于首大额的订单。
2、通过专业国际商账追收公司或机构
不同于国内很多收账公司还躲在商业咨询公司的外衣下打着擦边球,企业通过专业的收账公司解决应收账款问题,是欧美国家企业通行的合法手段。专业收账机构熟悉当地的法律,掌握着大量的信息,追讨手段灵活,往往能把拖欠的账款要回来。收账公司根据“不追回账款,不收取佣金”的原则,消除了企业对于投入追讨成本却拿不回账款的顾虑。一般而言,国内企业对应收账款应及时催讨,发达国家的最佳应收账款账龄不超过60天,中国出口企业常常忽视对应收账款的账龄管理。一般来说,账龄越短收回的可能性就越大,按照国外法律账龄超过2-4年的基本上收回无望。
不过,追账公司事后收取的佣金及费用较高,低则收回款项的10%,高则达到收回款项的40-50%。而且超过账龄过久的应收账款,收账机构考虑到成本因素往往事先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这样一算下来,通过收账公司,比较节省精力和催讨风险,但是收回账款后需要付出昂贵佣金,所剩余额在于减少损失,而不能填补全部亏空或者产生利润。
3、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诉讼可以是国内以及国外法院诉讼。通过国内诉讼追讨海外应收账款存在不少弊端:我国的涉外诉讼程序繁杂,特别涉及到翻译、涉外送达等事项耽误很长时间,从起诉到判决出来,如果顺利的话需要平均差不多一年半左右的时间,甚至于更长。而且,由于司法判决在国外基本上得不到承认执行,只能通过限制离境、扣留护照、缴纳保证金等方式来执行。而且,在很多时候被执行的自然人都提出不是公司员工或者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异议,执行时法院面临执行错误的风险,同时出口企业作为申请人需要提供上述人员的线索。因此,如国外客户在国内无财产,且掌握不到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在国内单纯提起货款追讨诉讼的选择并不明智。
而通过国外诉讼追讨货款,一般而言主要的障碍在于国外诉讼成本偏高,国外律师事务所也不太愿意接受风险代理模式。因而委托国外律师在当地诉讼追讨应收账款,一般发生在案件标的金额巨大,且对方财务资信状况理想的情况下。
4、通过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商事仲裁最大好处在于,裁决书在《纽约公约》的缔约国基本上能够得到顺利承认与执行。裁决书作出后,如果在程序上没有问题,一般就可以直接交给国外客户所在国当地律师事务所去办理裁决书承认与执行的程序事项或者只须经过简单的实体审理程序便可执行。不过中国出口企业对接受仲裁方式解决应收账款问题意识程度不够;另外,用仲裁方式解决应收账款问题时,仲裁条款事先必须是双方均同意的情形下才生效。但是,国外买方往往不情愿到中国仲裁,可能会提出在香港、瑞典斯德哥尔摩或者伦敦仲裁。由此引发的仲裁成本问题又构成了中国出口企业的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