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定制产品退货规定

  定制产品退货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除外,定制产品的退换货,具体按当时合同约定处理。

  产品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如下:

  1、买家在收到货品后因不满意货品退换货。

  2、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所有邮费必须卖家承担,七天内无理由退换货质量问题的界定为商品破损或残缺或本身质量问题。

  3、退换货要求具备商品收到时完整的外包装、配件、吊牌等;如购买物品被洗过、影响二次销售,人为破坏或标牌拆卸的不予退换;成人用品等特殊物品一旦拆封或使用不得退换。

  4、非商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包邮商品需要买家承担退货邮费,非包邮商品需要买家承担发货和退货邮费。

  产品7天无理由退货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以下商品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1)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2)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3)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2、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网络商品销售者发出退货通知。七日期间自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起算。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

  3、商家与消费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退款方式进行退款,没有约定的按照购买时的支付方式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