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不予受理的9大情形
行政诉讼-不受理的诉讼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议、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6、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7、不具有强制执行为的行政指导行为;
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行为;
9、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行政诉讼-不受理的诉讼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议、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6、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7、不具有强制执行为的行政指导行为;
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行为;
9、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