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安陆法院行政诉讼案和解撤诉率逾90%

  陆市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巧用行政协调机制化解官民矛盾,积极与行政机关和相对人进行沟通协调,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截至12月8日,该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96件,和解撤诉91件,和解撤诉率达94.79%。

  该院注重做好诉前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协调工作,对一些影响较大、情况复杂的行政纠纷案件,行政审判人员做到提前介入。今年,该院受理安陆市某单位与某酒店建设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由于涉案标的大,涉及农民工300余人,立案前行政审判人员一方面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另一方面疏导、平缓当事人情绪,防止事态扩大,并充分利用立案、送达等准备工作,对当事人及时进行适当的行政诉讼指导,促成各方当事人之间的理解和谅解,达成和解协议。

  安陆法院还充分发挥法官在协调机制中的主导作用,注意抓住案件的争议焦点,对症下药,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11月,该院审理了一起规划行政许可案件。原告刘某等四人认为紧邻的安陆市某中学教学楼危房改建工程侵害了其通风采光等权益,将批准规划许可的城乡规划局告上法庭。由于教学楼改建工程已经基本施工完成,为防止出现公共资源浪费,该院进行了大量的案外协调工作,通过上门沟通,最终引导原告方和某中学达成和解协议,由第三人对原告补偿12万余元,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