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准生证与生育服务证的区别,办理生育服务证需要哪些材料?

  准生证和生育服务证明没有什么区别,准生证已经废除,现在已经变成生育登记证,办理流程是:

  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2、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办理生育服务证需要的材料有:

  1、男女双方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

  3、结婚证原件

  4、男女双方婚育证明(在双方所在单位或社区开具)

  5、免冠照片各一张

  6、医院开具的已怀孕诊断书

  办理生育服务证的条件是:

  1、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持《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证明向男方或女方户籍所在街道办领取《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经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盖章后方为有效。

  2、育龄夫妻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前办理《生育服务证》。育龄夫妻应先向女方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单位审批后逐级报女方户籍所在地街乡计生办、区县计生委审批。《生育服务证》经女方户籍所在地区县计生委盖章后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