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技术转让合同的界定

  技术转让合同的界定如下:

  1、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现有的技术成果。

  2、技术转让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

  3、依技术转让合同所转移的是技术成果的使用权或所有权。

  技术转让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如下:

  1、技术秘密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的内容、要求及工业化程序;

  3、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

  4、转让费及其支付方法;

  5、违约责任;

  6、技术指导的内容;

  7、后续改进技术的提供和分享。

  1、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持有权移交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就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移交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作为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

  4、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拥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非专利技术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