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医疗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几年

  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5年,其他医疗机构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持证人必须凭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向有权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换领新证。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的到卫生局从新审核办理即可。

  (一)申请审批条件

  1、有设置医疗机构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报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3、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5、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

  6、医疗机构选址报告;

  7、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表格);

  8、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表格);

  9、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名录及各种负责人名录(表格);

  10、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

  11、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体验表;

  12、医疗机构常用药品目录;

  13、医疗机构常用医疗器械目录;

  14、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成册可用)。

  (三)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即可。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