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诊导致死亡赔偿标准
医院误诊导致死亡赔偿标准可以按照下列项目分别确定:
1、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丧葬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4、精神损害抚慰金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医疗纠纷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医疗纠纷责任的归责原则进行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过错原则。即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
2、过错推定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3、无过错原则。在医疗行为中,只要医疗机构使用了不合格的医疗产品致使患者人身受到损害,无论其医疗行为是否有医疗过错,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