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合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哪个可以退还

  合同定金和订金都可以退还,区别如下:

  1、手段不同

  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2、退还情形不同

  3、数额不同

  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了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要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是不作限制。

  4、支付方式

  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性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1、从属性,即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

  2、实践性,即定金未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能成立;

  3、预先支付性,即定金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

  4、双重担保性,即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

  1、成约定金,即以定金的成立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2、证约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明。这种定金对双方都有一定的约束力,尤其在有关合同成立的文件、手续等灭失的情况下,定金的存在对合同的成立就有证明力。

  4、解约定金,即以定金作为自由解除债的关系的条件,交付定金的当事人可以牺牲定金,从而解除债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