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需要包含的内容
遗嘱需要包含的内容如下: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写自书遗嘱应注意:
2、继承遗产时,如果附加条件,也要一并书写清楚。
3、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属于自己的财产,你不能处分属于其他人的财产。
4、财产如何处分,你必须要书写清楚,不能模糊有歧义。
5、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公证材料都需要有: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