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事故住院费用谁出

  交通事故住院费用,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入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因此,伤者的家属必须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了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为,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处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

  1、医保缴纳情况可以到当地社保网站上查询,要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需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才可以。

  2、医疗保险并不是全部都可以报销,个人也要负担一部分并且有最高支付限额。

  3、个人负担部分包括:

  (1)普通门(急)诊费用;

  (2)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

  (3)住院(门诊规定病种)部分费用也要自付。

  4、最高支付限额是指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医疗费用的最高数额。

  撞车后保险公司会全额赔款,在交强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交强险限额,双方按各自责任大小承担。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